
在疾病管理這一領域,政府的支持和直接投入會起到直接的推動作用,從其他國家的經驗來看,政府的介入方法包括直接投資設立相關疾病管理項目、發(fā)起疾病管理計劃并為提供服務的機構設立標準、推行服務人員認證標準等。這類服務的發(fā)起方有全國性的和地方政府主導的項目,通常政府扮演的角色有四個方面。
一是教育,明確疾病管理的迫切性,設立疾病管理目標,以此鼓勵各類機構,包括保險公司、醫(yī)療機構、雇主、個人、慈善組織、高校等參與進來。
二是推動服務方(醫(yī)療機構和專業(yè)服務人員)參與到這些項目中,并推動設立行業(yè)服務流程標準和人員培訓標準。
三是直接劃撥資金建設疾病管理計劃,資金用于補貼服務方、建設醫(yī)患溝通工具平臺等,并進行數據收集。
四是整合數據并聯(lián)合研究機構或大學進行有效性分析和評估,公開疾病管理項目的效果,并給出疾病管理項目改進的意見。
總體來說,政府的作用主要是讓社會各界認知疾病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政府促進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如何推動醫(yī)療機構參與服務,因為從各類疾病管理項目來看,讓醫(yī)療機構參與并保持其積極性是比較困難的,因此地方政府更有可能進行區(qū)域性的醫(yī)療機構直接參與計劃,全國推廣會非常困難。這幾個特征將從下面兩個案例中可以看到。
(一)
美國疾控中心糖尿病預防計劃(DPP)
美國疾控中心(CDC)于2012年推出了全國糖尿病預防計劃(National Diabetes Prevention Program, DPP),針對糖尿病前患者以及CDC健康評估得出的糖尿病高風險用戶,通過CDC認證的為期一年的糖尿病預防課程(可以通過線上也可以通過線下完成),主要手段是改變包括飲食、運動、壓力管理等方面的全面生活方式改善,降低糖尿病患病風險。
CDC的DPP項目的操作辦法包括幾方面特征。首先,CDC通過認證各地機構來推行DPP服務,CDC的職責則是審批和評估。目前CDC在全國已經認證了超過50家地方機構提供DPP服務,其中最大的連鎖性質的提供方為全球慈善機構YMCA,除此之外還包括當地的醫(yī)療機構、非營利組織以及健身機構。要獲得CDC的認證,機構必須提出申請,提供的DPP課程必須是CDC認證的課程,CDC審批通過之后,這些機構每年必須提供用戶的糖尿病預防管理相關數據,包括體重、血糖、運動量等指標,由CDC評估其實施DPP項目的有效性,決定其是否有資格繼續(xù)提供CDC許可的服務。
CDC的一個重要作用在于設置標準。DPP項目由專業(yè)的教練來主導進行,CDC提供教練的資格認證。同時,CDC有標準化的DPP課程,所需1年時間分兩期來完成,形式是超過30個主題、以改變生活方式為核心的課程,其覆蓋面包括如何攝入更少的卡路里,問題和壓力緩解、運動計劃等。提供DPP的機構必須使用CDC認可的課程。
CDC設立標準的基礎是有用戶數據和實踐證明其課程設計的有效性。CDC聯(lián)合NIH(National Insistute of Health)就收集的用戶數據進行分析,根據其2015年公布的有效性評估數據,平均每位用戶在完成一年項目后可以減輕5%到7%的體重,每周150小時課程的投入可以幫助高危用戶將糖尿病發(fā)病率降低58% 。有效性評估是CDC全國推廣和執(zhí)行DPP項目的根本。
CDC在DPP上的主要投入是給地方政府經費用來推廣DPP計劃。2013年CDC就給50個州經費用來宣傳糖尿病前狀態(tài)的風險,提高雇主、個人和醫(yī)療機構對糖尿病前用戶的重視,通過教育和宣傳來鼓勵雇主、醫(yī)療機構推薦用戶使用DPP計劃。CDC的經費還用于與州政府和Medicaid合作,將DPP納入州政府工作人員以及Medicaid用戶的保障范圍。2014年,CDC還與五家全國性組織合作,CDC對其提供一部分經費資助用于推廣DPP的使用,這五家機構包括全美鉆井工程師協(xié)會(American Association of Drilling Engineers),非裔婦女健康促進協(xié)會,以及為醫(yī)療機構、雇主和保險公司等提供醫(yī)療信息技術的公司Optum。這些機構都能夠為CDC帶來特定人群或機構的入口,作為CDC的合作渠道快速推廣DPP計劃。
從DPP的實踐來看,政府的職責主要是設立標準、市場教育以及推廣上,這些都需要經費支持。在設置標準上,前提是有嚴肅的用戶跟蹤和數據分析證明其有效性,才能為政府在推廣DPP鋪路,有效性也是CDC與州政府和Medicaid計劃等支付方談判將DPP納入保障的必要條件。而在市場教育和推廣上,DPP的實踐提示政府的主要經費花在教育市場認識糖尿病風險以及DPP的必要性上,而與行業(yè)組織和擁有大用戶入口的公司合作則可以快速為DPP帶來用戶,這一點同樣也需要政府投入。
(二)
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政府慢病管理項目
澳大利亞的新南威爾士地方政府從2014年開始推行整合醫(yī)療計劃,其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就是推動各級醫(yī)療機構展開高風險病人的五大類慢性病管理(CDMP,chronic disease management program),地方政府計劃到2017年前投入1.2億澳元以實施這個項目。
從這個案例中可以分析看出政府參與地區(qū)性慢病管理的幾個特征以及困境。
首先,CDMP項目的目標非常明確,就是針對使用急診室頻率高、可能再入院概率高的病人,CDMP的有效性衡量指標也是以這些為基準,評估病人在獲得CDMP干預之后可以預防的入院例數、再入院例數以及急癥室使用的例數。
針對這樣的設計宗旨,醫(yī)療機構在選擇使用CDMP使用的病人的時候,大部分是急診室或住院的病人,尤其是因為某種疾病反復入院或去急診室的病人,以及有多種慢性病的高風險病人。2015年新南威爾士政府與當地大學聯(lián)合進行數據分析,評估CDMP的實施效果,發(fā)現干預之后有更多的病例可被避免再入院或入急診室治療。
從CDMP的設計上來看,政府的目標是降低花費最高的項目,而慢性病在澳大利亞占到全國醫(yī)療支出的70%,很大程度上是由高危患者使用急診室以及住院引起的。因此在CDMP的實施初期,主要的病人都來自急診室或住院部門,而來自基礎醫(yī)療的比較少,這也是一大缺陷,因為新南威爾士政府在進行CDMP的年度評估時發(fā)現,從全科醫(yī)生轉診推薦參與CDMP項目的病人比例較低,而且評估發(fā)現只有25%以下符合CDMP參與條件的有異常癥狀的病人實際被推薦使用了CDMP,因此還有一大批符合條件也迫切需要CDMP服務的病人沒有獲得這項服務。因此,基礎醫(yī)療醫(yī)生的參與對于慢性病管理非常重要。
同時,CDMP的操作流程并沒有完全細化。CDMP分為六個步驟。

圖表9:CDMP慢病管理計劃操作流程
與美國CDC的糖尿病前管理項目不同,CDMP難以標準化操作,背后有三個原因。首先,因為針對的病人病種不一,有的合并幾個病種,病程又很不一樣,所以CDMP的模塊設計是大方向上的,真正落實到個人有很大的不同,這也增加了操作的難度和所需的人力。第二,在設計和操作慢性病管理的時候,需要與當地醫(yī)院本身的服務融合,醫(yī)院本身過去已經存在一些慢性病管理項目,每家醫(yī)院的服務流程也不一樣,因此如何將CDMP的模塊融合到醫(yī)院已有的項目中去是一個挑戰(zhàn)。第三,在管理病例和病人數據的系統(tǒng)和辦法上各家醫(yī)院也有不同,因此無法標準化。最后,CDMP需要基層全科醫(yī)生與?漆t(yī)生的協(xié)同操作,但目前這一銜接還并不緊密,各地區(qū)的情況很不一樣,因此也難以標準化實施。
從CDMP的流程來看,其關鍵在于設計慢性病計劃、協(xié)調各醫(yī)療服務環(huán)節(jié)以及自我管理三塊。在設計上的困境是個性化程度,與CDC的DPP糖尿病前管理的標準化課程不同,高危風險慢病患者自身情況很不一樣,這會增大個體的需求,而這也意味著成本和更多的精力投入。
在協(xié)調各醫(yī)療服務環(huán)節(jié)上,推行CDMP的醫(yī)院的做法包括整合病例、電話醫(yī)生、通過慢病管理教練進行課程指導和訓練等做法,但由于這些病人通常是反復住院或疾病反復發(fā)作,需要其家庭醫(yī)生和?漆t(yī)生之間的協(xié)調,一些醫(yī)院會有專門的病例管理專員/協(xié)調員去操作這些事情,而一些醫(yī)院則可能由護士代勞,隨著CDMP參與者增加,協(xié)調意味著很大的流程管理需求和人力投入。
最后,自我管理是一項不確定性極高的事情,取決于病人本身的性格、生活習慣、對疾病的重視程度等多種因素,很難控制。而自我管理又是慢病管理這一長周期事件無法缺少的一環(huán)。自我管理的同時如果沒有專業(yè)服務人員(如教練)來干預和指導,將無法體現很好的效果。
(三)
小結
從新南威爾士的CDMP項目實施來看,其目標很明確,針對消耗醫(yī)療費用最高的經常住院或入急診室治療的慢性病高危人群,但因為疾病程度不一,病程相對復雜,CDMP項目的設計很難細化和標準化。CDMP的投入大部分用于推動醫(yī)院使用這些服務和銜接各層級醫(yī)療服務上,這也是政府推動的一個優(yōu)勢。不過,從目前的情況來看,全科醫(yī)生的參與和多層級銜接仍然是一個困境,而CDMP項目的細化實施落實到不同醫(yī)院也會有很大的不同,如何將CDMP融入醫(yī)院的流程中是一個很大的挑戰(zhàn)。
由此來看,可以總結出三點啟示。首先,越是針對高危、復雜疾病的慢性病管理,其流程的標準化設計難度更高。第二,由于這些疾病的復雜性,個性化程度較高,這意味著較高的人力和精力投入。最后,由于高危的特性,需要全科醫(yī)生、?漆t(yī)生和教練、護士協(xié)同操作,這些人員可能是已有的也可能需要新增,流程配合以及人員協(xié)調也會是較大的困難。
從以上兩個政府投入慢病管理的實踐案例中可以發(fā)現,政府的推動作用主要體現在引入慢病管理的支付方、銜接各方服務機構、對慢病管理服務的市場宣傳和教育、以及在某些能夠具體操作的領域制定確切標準上。尤其在讓醫(yī)療服務方和支付方兩者認可慢病管理服務的意義上,政府的推動作用影響很大,這也是確切需要政府投入的領域。
不過另一方面,即使在醫(yī)療監(jiān)管成熟的國家,政府直接影響醫(yī)療機構去進行慢病管理仍然是較難的,尤其在銜接基層和大醫(yī)院上,只能通過支付辦法、考核激勵、以及經費支持等手段側面推動,執(zhí)行和落實需要時間,引導醫(yī)院隨著支付和考核所帶來的行為變化?傮w來說,政府的最大影響力在于制定規(guī)則去引導醫(yī)療機構進行這些服務,并監(jiān)管和評估服務的質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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